| 标题:行政复议答辩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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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行政复议第三人×××,男,42岁,汉族,公务员,××县××镇××村委会××村人,现住××县委宿舍区。 关于行政复议申请人吴××不服×府发[2007]16号《关于×××、吴××(均为人名)土地争议处理意见的通知》,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一案,现作答辩如下: 一、吴××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下简称申请书)称“该争议地自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就由申请人的父亲耕作管理,在该争议地上种植苦楝树……”,“1993年因申请人一家暂到××工作……”,“2005年9月因强台风袭击,在界上一棵树被刮倒砸坏邻居吴××的住房……强占唐××0.7亩园地……第三人捏造事实、撰造理由,依仗_强占申请人的1.2亩土地,导致纠纷发生”的陈述,完全是偷换概念,转移争议注意点,编造理由的无稽之谈。 1、1960年代初,我家开始居住在××县××镇××村委会××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3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行政复议答辩词) 上一篇:高考安全b_m工作经验材料 下一篇:供电企业关口计量现状调研报告 相关栏目:政府 人事 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