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浅析侵权诉讼中加害方监护人的诉讼地位

  我国《民法通则》第133条第2款虽然规定了被监护人侵权致人损害时监护人的责任,但现行法律并没有对这类案件中监护人的诉讼地位作出规定。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监护人诉讼地位的确定至今不统一,或将其仅列为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将其作为共同被告。因此,本文结合相关的法学理论对监护人的诉讼地位进行分析,并提出个人观点,即监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7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浅析侵权诉讼中加害方监护人的
  浅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和证据体系的构成
……(未完,全文共5933字,当前只显示71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浅析侵权诉讼中加害方监护人的诉讼地位

上一篇:法院2008年半年民商事案件收案工作汇报
下一篇:浅议司法权的终局性以强制执行农民房屋为例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