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浅析执行异议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及问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这一规定,标志着我国执行异议制度的确立。人民法院在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时,经常会遇到案外人提出异议的情况。由于法律机制不合理、不健全,加上执行人员业务素质不一,执行异议制度在保障案外人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5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浅析执行异议程序在实践中的应
  思想汇报:认真学习党的宗旨,贵在实践应用
  浅议依法行政在实践中的作用
  师德学习心得体会:师德体现重在实践
  在实践科学发展中坚持精致建设
  乡镇镇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目的在实践
  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大发展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
  取保候审为何在实践中难以适用
  农村党员要在实践科学发展中发挥先进性
  学习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努力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贵在实践、贵在落实
  工商局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职能转型座谈会上的讲话
  在实践科学发展观研讨班结业式上的总结讲话
  在实践中建设电务公司企业文化的思考
  在实践部和新闻中心的工作总结
……(未完,全文共3825字,当前只显示92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浅析执行异议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及问题

上一篇:论刑事赔偿的立法体例
下一篇:最大限度减少人才浪费问题调研报告

相关栏目:执法 大学生 社会实践 工商 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