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重申严格执行通讯工具话费补贴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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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各单位,省、市驻区各单位: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公费通信工具管理规定〉的实施办法》(宿豫办发[*]49号)下发以来,绝大多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0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重申严格执行通讯工具话费补贴标准的通知) 上一篇:区委区政府2008年重点督查事项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实施工作成果倒逼法的意见 相关栏目:执法 通信 通讯报道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