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对一起国家税务人员共同受贿窝案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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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事实 罗强,男,1962年7月23日出生,满族,大专文化,原济南市历下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二科科长。因涉嫌受贿罪,2004年4月5日被刑事拘留,经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同年4月15日将其逮捕。 马洪河,男,1962年7月23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原济南市历下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二科科员。因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受贿罪,2004年4月5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2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对一起国家税务人员共同受贿窝案的分析) 上一篇:节能减排创效益科学发展促效益的经验交流 下一篇:浅谈对加强士官政治思想教育的要点 相关栏目:税务 剖析整改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