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隆阳区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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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的精神,确保农村医疗救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民发〔2003〕15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隆阳区行政区域范围。 第三条 民政局为农村医疗救助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0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隆阳区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 上一篇:隆阳区2007年灾后民房恢复建设实施方案 下一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相关栏目:卫生 三农 新农村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