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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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规范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议事行为,提高议事效率,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常委会组成人员,是指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 第三条 常委会审议议案、决定问题时,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 第四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 第五条 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4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条例) 上一篇:省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五年规划 下一篇:我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相关栏目:民政 换届 政务讲话 工会 党委 动员大会 电信 会议致辞 会议主持 会议发言 法律 政治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