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促进我省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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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积极推动生猪生产发展 省政府文件 生猪是我省养殖业中的主导产品,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当前生猪发展的外部市场环境较好,要抓住有利条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切实搞好市场供应的同时,建立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生猪生产发展步伐,千方百计提高生猪生产水平和抗御市场风险能力,促进生猪生产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二、保护母猪生产能力 认真落实国家对母猪饲养补贴政策,今年的母猪饲养补贴暂不与母猪保险挂钩。补贴标准为每头50元,补贴资金中央财政承担60%,省财政承担20%、县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8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促进我省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 上一篇:关于我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下一篇:关于完善粮食流通_改革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相关栏目:科技 党务讲话 科学发展 安全讲话 商场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