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定牌加工行为构成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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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准使用的商品为限。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接受他人委托,定牌加工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商品,即使该商品不在我国境内销售,该定牌加工行为亦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案情:____年_月__日,××区××公司通过转让方式取得了“rbi”注册商标的所有权,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第_类,包括机器传动用联轴节、传动带及其他机器零部件、轴承(机器零件),有效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月__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该商标转让给××保税区联易公司。____年_月__日,xx*公司与xx和xx的国内代理商××公司签订定牌出口合同一份,委托××公司定牌生产“xx牌轴承并直接出口xx约定了轴承的型号、数量、单价等。在该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经××公司举报,被xx商行政管理局查扣(尚未作出行政处罚)。____年_月_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6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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