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知名商号认定暂行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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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规范知名商号的认定、使用,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号即企业名称的字号,是企业名称中显著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标志性字词。 知名商号是指按本办法认定的商号,知名商号是企业的工业产权。 第三条××市知名商号在全市范围内受保护,未经其所有人同意,其他企业名称不得使用相同或相近的字词作商号(字号,下同)。 ××市知名商号所有人可以在牌匾、包装、说明书上标注“××市知名商号”字样,可以使用知名商号进行广告宣传。 第四条××市知名商号的认定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诚信和尊重历史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市知名商号的受理、初审、复审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4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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