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消费者诉电影院禁止外带饮料侵权案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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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诉电影院禁止外带饮料侵权”一案评析 一[案例] ____年__月__日,××在××影城花___元买了两张《××》电影票。当他持票欲进入放映大厅时,检票人员拦住他,认为他携带的饮料不是该影院内卖品部出售的饮料,所以拒绝他自带饮料入场。双方发生争执,后民警前来调解,但检票人员仍坚持拒绝××携带饮料入场。 ××认为,××影城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严重侵犯了他的权利。同时,该影院卖品部出售的饮料和食品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5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消费者诉电影院禁止外带饮料侵权案评析) 上一篇:工商局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汇报材料 下一篇:县工商局二oo六年宣传信息工作交流材料 相关栏目:工商 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专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