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公文起草、校核、签发 | ||
|
10.起草公文应当做到: (1)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2)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提出的政策、措施切实可行; (3)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表述准确; (4)开门见山,文字精练,用语准确,篇幅简短,文风端正; (5)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准确。公文中汉字和标点符号的用法符合国家发布的标准方案,计量单位和数字用法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6)文种、格式使用正确; (7)杜绝形式主义和繁琐哲学。 11.公文文稿送领导人审批之前,应当由办公厅(室)进行校核。公文校核的基本任务是协助机关领导人保证公文的质量。公文校核的内容是: (1)报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2)是否确需行文; (3)内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9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上一篇:创设楼道支部 深化社区党建 下一篇:人口计生委2008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相关栏目: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