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电监办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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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举报权利,规范举报处理工作,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家电监会《电力监管机构举报处理规定》(电监会17号令),结合江苏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监管局××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电监办)处理江苏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违反有关电力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为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2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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