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城区人口计生属地管理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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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镇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_改革,按照国家、省、市、县“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机制要求,真正落实属地化管理,特对属地化管理如下规定: 一、属地管理的原则 1、城区居民以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区管理为主,户籍所在地管理为辅。 2、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以单位管理为,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区管理为辅; 3、能够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经济组织的人员以单位管理为主,所在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区管理为辅; 4、不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3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城区人口计生属地管理有关规定) 上一篇:某计生服务站优质服务掠影 下一篇:关于当前三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相关栏目:城建 计生 管理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