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论表见代理制度 |
|
表见代理制度属于传流民法上代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在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保障民事交易的安全,促进民事流转的顺利进行。我国《民法通则》对表见代理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修改后的合同法明确了这一制度,使得我国的表见代理制度更加完善,更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对维护民事交易具有重要意义。 所谓表见代理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6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论表见代理制度) 上一篇:2009年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心得体会 下一篇:谈犯罪人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潜逃后自首的认定 相关栏目: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