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从3起医疗纠纷案件谈医疗纠纷诉讼案件的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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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疗纠纷;诉讼;举证责任 【中图分类号】i3915.13;r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3)02—0075—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4 条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 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 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规定了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侵权诉 讼中的举证责任。这是中国司法中的巨大改革,有利于医 疗侵权的受害者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工作 人员依法、依规范行医,并依法举证维护自己的权利,体现 了司法公正,充分保护弱者,是司法的一大进步。但在司法 实践中,医疗纠纷案件,是否都是医疗侵权案件,是否都由 医疗机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1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从3起医疗纠纷案件谈医疗纠纷诉讼案件的举证责任) 上一篇:质疑不属于医疗事故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下一篇:对当前医疗机构民事法律地位的困惑 相关栏目:司法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