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胎儿人身利益保护的法理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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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胎儿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人身利益一旦受到侵害,无法以民事主体身份获得法律保护。文章结合案例和 学者观点,检讨了传统法律人格的缺陷,借鉴了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胎儿保护的立法经验,认为未来民事立法应当赋予 胎儿一定的民事主体地位。 【关键词】胎儿;民事权利能力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4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胎儿人身利益保护的法理思考) 上一篇: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下一篇:财政局强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管经验总结 相关栏目:环保 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专题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