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实现和谐司法功能的有效途径

  和谐司法是在构建和谐社会大背景下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一项新课题,新任务,它是指人民法院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通过建立科学的司法保障机制,创设良好的司法运营环境,充分发挥和谐司法功能,公正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追求司法权运行所产生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保障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和谐司法既是一种司法理念,又是一种司法行为方式,其在外在表现形式和内在要求上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呈现着高度一致性,二者所追求的价值是同一的。
  和谐司法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一是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对于法院内部管理活动来说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司法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0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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