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国务院七部门发布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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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促进汽车摩托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近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见附件),正式在全国启动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 根据实施方案,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微型客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1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国务院七部门发布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全文)) 上一篇:爱国卫生管理条例 下一篇:经济贸易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相关栏目:机关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