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论降低金融犯罪的起刑点 | ||
|
刑法结构是法定犯罪圈与刑罚量的组合,合理的刑法结构是刑法充分发挥其功能的前提和基础,刑法一旦存在结构性缺陷,将难以对法益进行完整、有效、充分的保护。中国金融违法犯罪屡禁不止、大案要案时有发生的现象,已经表明刑法在遏制金融犯罪的实践中遭遇困境,因此,有必要反思中国应对金融犯罪的刑法结构是否合理。 考察中国刑法关于金融犯罪的规定,很容易就发现其“厉而不严”的结构性特点。“厉”是指刑罚的苛厉,表现在金融犯罪的刑罚量偏重,许多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不严”是指刑事法网不严密,主要表现在金融犯罪的起刑点偏高,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刑法将“违法所得数额较大”、“较大损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0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上一篇:自治区粮食局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 下一篇:关于遏制网上贩枪的法律对策 相关栏目:金融 金融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