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会计集中核算下如何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审计 |
|
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对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管好用好财政资金,防止腐败行为等方面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但同时,也存在其局限性和不够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会计核算中心,是一个“核算”的中心,而不是一个会计中心,不能真正发挥起会计监督的作用,只具备集中核算的职能。会计核算中心难以对统管单位的财务收支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会计监督,如支出的合理性难以控制,发票的真实性难以把握,收入游离于会计核算中心统管账的体外;加之会计核算中心较注重财政资金规范运作,而对资产的管理相对滞后,特别是在固定资产的后续控制上,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结果造成会计信息质量难以提高等,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部分收入得不到有效监管。 目前会计中心重点监管支出,对各单位的收入监管难以介入。一是由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票款分离”的办法,按规定收费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收入户(或财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9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会计集中核算下如何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审计) 上一篇:关于国家审计机关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整合审计资源的思考 下一篇:浅议联网审计安全性的影响及对策 相关栏目:财务 教师 会计 春节元旦佳节专题 党委 党务讲话 综合论文 政府 人事 行政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