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人事局行政问责办法实施细则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干部职工问责工作,正确、及时地处理问责事项,根据《××县人事局关于实行干部职工问责制的决定》和《人事局行政问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问责工作在局领导班子的统一领导下,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条 问责事项是指《办法》中第二章规定的问责内容。问责工作依照《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条 调查处理问责事项,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在适用问责规定上人人平等;局办公室调查处理问责事项,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 调查处理问责事项,应当严格遵守b_m规定。 第二章 受 理 第六条 局办公室负责受理涉及《办法》第二章(问责内容)的问责事项。问责事项的信息来源于《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6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人事局行政问责办法实施细则) 上一篇:广电局副局长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下一篇:2009年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要点 相关栏目:人事 组织讲话 政府 行政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