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建立污点证人豁免制度必要性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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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是指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事实情况的人。与一般证人不同,污点证人是实施有犯罪行为的证人,污点证人所作的证言既是指控他人犯罪的证据,也是对自己犯罪行为的交代。由于污点证人是以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来指证他人犯罪的,因而其证言更加客观、真实,证明力更强。同时,由于污点证人的证言是对自己罪行的交代,与其个人利益息息相关,因而获取的难度也更大。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8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建立污点证人豁免制度必要性思考) 上一篇:论权色交易腐败的惩防并举遏制 下一篇:当前税收执法内控机制建设调研分析 相关栏目:规章制度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