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民政建立县级优抚对象医保制度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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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08]152号)明确要求今年9月底前要普遍建立起县(市、区)一级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这将成为惠及全体重点优抚对象的一项实实在在的医疗待遇保障政策,使重点优抚对象存在的“治病难”问题从保障机制和具体政策上有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当前,正直开展建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的关键时期,如何依据有关规定建立起县(市、区)一级政策性、持续性、可操作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7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民政建立县级优抚对象医保制度探讨) 上一篇: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调研分析 下一篇:民政局转变福利院建设模式破解五保老人供养工作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保险 规章制度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