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稽查证据收集的要求及基本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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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这就是《征管法》赋予税务检查人员在查处涉税案件时有取证的权利,同时,也是税务检查人员对案件负责必须履行的义务。在查处涉税案件的过程中,如何收集好证据达到精细化,是支撑案件形成处理决定的关键,稽查证据也就成为维系稽查执法威严的所在。 所谓证据,就是用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而税务稽查中的税收违法证据,就是用以证明税收违法行为存在的各种真实的、具体的、形式符合规定的事实材料。《征管法》实施细则又规定,用计算机记账的企业,其计算机输出的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居此,税务机关用计算机软件查账采集的电子数据,也可作为证据。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税务稽查过程,就是一个发现、查找、收集各种税收违法证据,并在整理这些收集的证据的基础上,作出相应的税务处理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6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稽查证据收集的要求及基本方法) 上一篇:浅谈运用语言艺术促进征纳和谐 下一篇:财政系统践行科学发展观工作情况汇报 相关栏目: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