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思考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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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执行干警,几年执行工作的实践,使我感受颇多。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越来越多,且该类案件的自动履行率较低,多须法院强制执行。该类执行案件具有执结率低、社会反响强烈、工作难度大、极易转变为上访案件等特点,如不能及时执结,必将导致当事人对执法公正性与严肃性产生怀疑,严重影响_,因此,必须妥善处理该类执行案件。前几日执行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从执行这起案件中我认为引起此类案件发生存在诸多社会原因。 随着我国汽车消费的不断普及,交通事故致人伤亡案件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一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从交警的现场勘查到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1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思考建议) 上一篇:以科学发展观助推创新机关党建工作思考 下一篇: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筹建期外商投资企业影响的调研对策 相关栏目:交通 安全讲话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