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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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煤炭局(办)、监察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总工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5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意见) 上一篇:2009年上半年关工委行政能力建设工作总结 下一篇: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大学生参加暑假社会实践活动 相关栏目:煤矿 安全 安全讲话 管理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