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人民法官为人民心得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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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官为人民”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必须把人民满意不满意做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广大法官要自觉做到“想为人民、能为人民、真为人民”,最终把“为人民”的各项举措化为人民群众的深切感受,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到满意。 一、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公正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人民群众对公正的价值追求是永恒不变的。当前,在改革发展持续深入、各种矛盾不断凸显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公正的诉求越来越强烈,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维护公正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人民法官为人民,归根结底要通过审判执行工作,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确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5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人民法官为人民心得体会) 上一篇:2009上半年刑释人员安帮工作总结 下一篇:检察院2009年维稳工作方案 相关栏目:民政 换届 政务讲话 法院 工作体会 学习体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