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侵犯劳动者权益新动向问题探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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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资本强势的权力,明目张胆地抢先故意规避《劳动合同法》,逃避责任和义务,实际上就是对职工根本权益的恣意侵犯,是“资本无道德”对劳动法规尊严和社会道德底线的又一次公然挑衅。 距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生效还有近两个月的时间,一些地方却出现了个别企业提前拆招卸力现象:有的企业与工作年头较长的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目的就是尽量延迟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间;有的企业索性鼓励职工“主动辞职,重新竞聘”,目的同样不乏有回避“无固定期限合同”之嫌;有的企业则打着“优化重组”的旗号搞“突击裁员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3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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