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批捕权问题分析思考 |
|
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也就是说,对犯罪嫌疑人的批捕权由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 当前司法改革的争论中,关于批捕权究竟应该由人民检察院行使还是应该由人民法院行使的争议引人注目。争议集中于三个方面:第一,从法理上看批捕权应该由谁行使更合理;第二,在我国司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9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批捕权问题分析思考) 上一篇:检察机关改革优先序列问题思考 下一篇:刑事立案监督问题调研报告 相关栏目:工商 调研报告 剖析整改 综合论文 文教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