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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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09年10月1日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该条例?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我国环境保护取得了积极进展。但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环境形势严峻的状况仍然没有根本改变。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流经城市的许多河段受到污染,不少城市空气污染严重,土壤污染面积扩大,自然生态遭到破坏,生态系统功能退化,而且逐步呈现出区域性和流域性特点。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编制区域、流域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以及产业发展建设规划时,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缺少整体考虑,没有对规划进行充分的环境影响评价,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1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问答) 上一篇:企业安全管理年度总结范文 下一篇:在十一届全运会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人事 城建讲话 计划规划 环保 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专题 法律 政治法律 调研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