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农村五保供养实施细则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五保对象正常生活,确保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五保供养,是指对符合本细则第三条所规定的村民,在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给予的生活照顾和物资帮助。 第二章 供养对象 第三条 持有本县农村户口,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村民应确定为五保对象,纳入供养范围: (一)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 (二)无劳动能力的; (三)无生活来源的。 第四条 确定五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4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农村五保供养实施细则) 上一篇:敬老院规章制度(汇编)_第2页 下一篇:副县长在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_第2页 相关栏目:卫生 三农 新农村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