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在全市商务领域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在商务领域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商秩字[2009]10号)《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意见》(商秩[2009]234号)和商务部、中宣部、发改委15部门《关于继续开展2010年“诚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在全市商务领域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通知如下:
  一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1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关于在全市商务领域开展“诚信
  司法局关于在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授旗评星活动情况总结
  关于在全市开展“三实两创”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
  县经济贸易局关于在经贸系统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的工作总结
  关于在全乡农村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两示范一带动”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在站所负责人中开展“双述双评双公开”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在全镇党组织和党员中推行服务承诺制的实施意见
  乡劳动保障事务所关于在春节期间对返乡农民工慰问服务工作的汇报
  关于在全县基层团组织和团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开展“美德进家”活动的意见
  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市民素质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在全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办法
  关于在全乡党员中开展党员争先锋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实施先锋工程的实施意见
  中学关于在各支部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和消费理念发生了深刻变化,将创建活动作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延续,扩大创建范围、拓展创建内容、创新组织形式、提升创建层次,有利于提高我市商贸流通企业、市场经营主体诚信经营意识,在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中发挥积极作用。对于改善交易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创建活动以_理论和“_”_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强化经营者主体地位,弘扬诚信兴商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_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创建活动要坚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指导、经营主体自愿参与、行业协会组织创建和社会监督有机统一的原则;要明确创建方向、坚持科学创建、结合行业标准、细化创建指标;要充分发挥企业、经营者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要坚持发挥商贸流通行业在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中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创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自下而上逐级创建,有重点、有步骤、循序渐进地推进。
  三、创建活动的对象和总体目标
  创建活动面向三类市场主体:一是各类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居民服务、畜禽屠宰、汽车流通、酒类流通、成品油流通、拍卖、典当、租赁、物流等行业的企业;二是各类购物、餐饮、老字号、专业产品、特色经营集中的商业街;三是各类综合和专业性交易市场。
  创建 ……(未完,全文共3408字,当前只显示82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在全市商务领域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

上一篇:关于做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几点建议
下一篇:办公室主任辞职报告

相关栏目:创建活动 教育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