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浅谈交强险的保障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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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出现和发展具有悠久的历史,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障事故第三人利益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理论界和司法界,究竟是否包括本车人员(驾车人和乘车人员),对该险种的保障对象存在一定的争议,笔者在此结合司法实践,及个人对该险种的理解,从交强险的立法意义、该险种的特点及适用范围方面,谈一些自己的粗浅看法。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2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浅谈交强险的保障主体) 上一篇:浅议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几点思考 下一篇:浅谈如何培育人民警察健康生活情趣 相关栏目:综合论文 劳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