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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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_力是国家权力的核心部分。现代行政已不限于简单地执行法律,同时还具有主动性、广泛性的特点,使得行_力和行政行为不易受到控制和监督。我国宪法第129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是检察机关能够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宪法依据。山东省乐陵市检察院民行科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针对行政机关做出的瑕疵具体行政行为,积极探索检察监督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提起公诉的监督职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要积极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3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上一篇:组工干部人格魅力的作用 下一篇:论新时期干部学习的特点及规律 相关栏目:政府 人事 行政 机关 调研报告 工商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