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计算机信息系统b_m管理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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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三条 国家b_m局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b_m工作。 各级b_m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b_m工作机构主管本地区、本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b_m工作。 第二章 s_m系统 第四条 规划和建设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同步规划落实相应的b_m设施。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9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计算机信息系统b_m管理暂行规定) 上一篇:2010年县农村信用社年终工作总结 下一篇:市文化局述职报告范文 相关栏目:计算机 信息 b_m 管理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