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饮用水源处毒鱼,危害公共安全具体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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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10年4月19日,张某与胡某共谋在河里用农药毒鱼食用,两人购买了五瓶甲氰菊酯农药到某大河上游约300米处的河边水坑处,由张某用事先准备好的白色塑料桶和水瓢将五瓶甲氰菊酯农药兑水后倒入河中毒鱼,其后二人被公安机关起获。该河段系某市区饮用水源,二人行为造成了该河段水坑处少量鱼被毒死。从现场取证来看,只在投放点检测出了甲氰菊酯,且浓度为6.0x10-3mg/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1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饮用水源处毒鱼,危害公共安全具体分析) 上一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工作总结 下一篇:乡征兵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相关栏目:公关 安全 安全讲话 剖析整改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