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2009年度市建委机关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综合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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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市建委机关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综合考核办法 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为加强机关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百分制)。 一、考核范围 1. 机关各科室: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法规科、城建科、村建科、设计科技科、工程科、住宅管理科、招商科、纪监室、工会12个科室。 2.直属事业单位:包括开发拆迁办、建管处、造价办、招标办、墙改办5个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日常工作40分。 日常工作由委领导对照机关日常工作考核标准,年终对各科室、单位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上报市建委领导班子审定。各科室、单位日常工作考核标准为: 1、遵纪守法,严肃纪律 10分 本科室、单位人员出现违法乱纪行为,每次扣5分;经查岗检查,发现迟到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2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2009年度市建委机关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综合考核办法) 上一篇:争做“梨乡孝儿女”倡议书 下一篇:2009年县“十小”行业小餐饮卫生整治与规范工作计划 相关栏目:机关 人事 综治 综合论文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