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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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温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3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上一篇:检验检疫局信息化数据中心系统建设 下一篇:局长在全局系统交通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物业 房地产 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