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海关总署对收受红包行为予以公布的暂行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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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防止和纠正送收“红包”行为,促进海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公正执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红包”是指工作对象向海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 第三条海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工作对象以各种名义和方式赠送的“红包”。 第四条海关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5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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