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2011年全国普法办主任关于六五普法采访问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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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中发〔2011〕6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近日,记者就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吴爱英。 问:请您谈谈党中央、国务院转发“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重大意义? 答: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先后批准实施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特别是“五五”普法以来,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在亿万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五五”普法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取得了显著成效。宪法和法律得到较为广泛普及,全体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保障和促进“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了重要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2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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