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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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管理用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保证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规范我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上级和部门对村级的专项补助和拨款、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救济扶贫 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征地地补偿费,以及各种代收、借贷等其他收入。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省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监督管理总站”统一监制的票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上缴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须直接拨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帐户,统一支付管理。 4、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7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上一篇:骨干教师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主持词 下一篇:尾矿库企业排查整治情况汇报 相关栏目:三农 新农村 农业讲话 管理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