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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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信力,是国家_的立身之本。顾名思义,就是令公众信服的力量或程度。司法公信力,是国家公信力的核心与根本所在。法律是国家管理的纲要首领,是国家基本价值的集中体现,更是人民根本利益的追求所在;而司法活动则是维护国家管理秩序、贯彻国家基本价值、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的实践。司法公信力如何,归根结底,要看人民是否满意。如果人民不满意、不信任、不支持,甚至反感、对抗国家法律的规定和国家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那国家_也就岌岌可危了。 司法公信力,从狭义上讲,是指国家审判机关的公信力;从广义上讲,是指国家法律的公信力,即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它包含了国家法律在公平、正义、权威、效率、民主、道德、伦理等方面的意志表达,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法治发展程度以及在公民中的威信程度。 一、影响司法公信力的主要因素 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影响司法公信力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人的思想与认识 这里所说的“人”包括两种:一是司法工作者,二是普通公民。其对司法公信力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司法工作者代表国家机关,承担着对国家法律的制订、贯彻、执行、诠释等职能,以自己的思想认识、通过特定身份与职务行为影响司法公信力。在立法过程中,其对国家管理与发展的战略认识,对人民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宏观考量,包括对人民内部各阶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5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思考) 上一篇:镇2011年科技、科普工作总结 下一篇:扶贫办2011年“城乡手拉手 干群面对面”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总结 相关栏目:司法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