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县新农合门诊统筹总额预算管理实施方案 |
为科学合理使用新农合基金,切实保护参合农民利益,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建立自我约束良性机制,促进门诊统筹基金使用效率,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规范乡村医疗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管理的意见》(*卫农〔2009〕42号)和《关于提高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待遇并加快推进总额预算管理的意见》(*卫农[2011]29号),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为指导,坚持以农民利益为中心,最大程度发挥新农合基金效用,扩大受益面。建立新农合基金有效使用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提高门诊统筹补偿待遇,巩固和发展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的、具有医疗保障性质的新农合制度,让参合患者广泛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基本原则 (一)着力引导参合农民一般病、常见病首先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诊; (二)合理安排门诊统筹基金规模,建立并完善乡村两级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总额预算,分期支付,绩效考核”工作机制。 三、门诊统筹基金分配 门诊统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5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三)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的符合新农合补偿范围的诊疗项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价电〔2009〕59号明电附件中列举的“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补偿但未被合并到“一般诊疗费”里面的医疗服务项目。 上述药品费用和诊疗项目费用均采取“总额预算”的方式同样设计并整体计算补偿比例,新农合基金不与定点医疗机构分项单次结算。 六、门诊统筹补偿待遇 普通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单次门诊补偿费用比例(含对国家基本药物增加的补偿比例)乡、村(含社区服务站)分别为40%、45%。 纳入基层综合医改的乡镇卫生院和实行财务集中管理、药品统一配送的村卫生室(含社区服务站)普通门诊补偿实行按次封顶(乡、村两级每日补偿封顶包括“一般诊疗费”),其中中心卫生院每次最高封顶为50元,乡镇卫生院每次最高封顶为30元,村卫生室(含社区服务站)每次最高封顶为15元。 年门诊补偿次数,暂定每户4人(含4人)以下的为10次,4人以上的为12次。 七、总额预算和基金结算 (一)总额预算。以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实际服务需求为主,综合考虑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人口数,年就诊人次数,门诊病人流向、次均门诊费用、实际补偿比等因素,测算各定点医疗机构年门诊补偿基金总额。 总额预算方法:参合人数×年人均门诊次数×门诊人次构成比×次均费用(扣除“一般诊疗费”)×报销比例×调整系数。 “一般诊疗费”预算额=参合人数×年人均门诊次数×门诊人次构成比×8元(村5元)×调整系数。 乡镇卫生院年预算总额=本院年基金预算额+辖区内定点村卫生室年基金预算额。 乡镇卫生院辖区内的村卫生室门诊统筹补偿预算总额以乡镇卫生院为核算单位,由乡镇卫生院负责,统一管理,包干使用。 (二)分期结算拨付。各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门诊补偿额,由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按比例逐月予以支付。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在复审、确认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人次和次均费用正常合理、且申报金额少于月度预算额的前提下,按其申报金额的90%定期(每月)拨付(如申报金额大于月度预算额,则按月度预算额的90%拨付),剩余的10%资金,经季度或年底考核后,视考核结果决定补拨数额。 基金年度实际拨付的总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初的预算总额。对客观原因导致的预算超支,必须报请县新农合管委会审议同意后方可适当追加。对因医疗机构违规操作导致的预算超支不予追加。 八、绩效考核 (一)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规范乡村医疗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管理的意见》(*卫农【2009】42号),年终结算前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面考核。乡镇卫生院由县新农合管理中心考核,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考核为主,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抽查考核。 (二)根据年终考核结果,核算定点医疗机构的补拨金额。 (三)奖惩办法。分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 凡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合格,县新农合将剩余10%的考核资金全额补拨给定点医疗机构,结余资金滚存到下年度继续使用;凡考核得分在60-80分之间的为基本合格,县新农合将剩余10%考核资金的一半补拨给定点医疗机构,结余资金滚存到下年度继续使用;凡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县新农合将不拨付剩余10%的考核资金,结余资金也不滚存到下年度使用,由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收回统一使用。 九、加强监管,确保基金使用效率和安全 (一)门诊统筹基金由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统 ……(未完,全文共3533字,当前只显示196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新农合门诊统筹总额预算管理实施方案) 上一篇:乡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下一篇:公用事业单位节能项目开发模式的建议 相关栏目:新农村 医院 财政 管理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