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对健全税务系统公共权力运行机制的思考


  一、 税务机关掌握的公共权力
  权力起源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生活秩序的需要, 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决定了公共权力使用过程必须是廉洁的,我们地税系统也不例外。从起源与性质上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公共权力,都是起源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生活秩序的需要。尽管权力存在、适用的范围是不同的,但它在自己所适用的范围内是属于公共范畴的,在本质上应当是一种凝聚和体现公共意志的力量。政府权力的“公共性”主要体现在两个基本方面。
  地税部门是公共服务形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地方税收治理权力(主要指“两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也是政府系统公共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 担负着保障公共政府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作为政府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其本身也有着相应的权力。就税收领域公共权力而言,它主要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公益性;二是强制性;三是补偿性。补偿性市行政征用的重要法律属性,如果政府为了公共利益而强制征收税款,就必须在公共产品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3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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