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中间人垫资是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还是抽逃出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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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年*月办理公司登记时,在公司股东只实际缴纳*万元出资额的情况下,通过向某中间人(另案处理)支付*元资金使用费,由其以公司股东名义存入该公司所设临时帐户*万元,随后以银行进帐单取得了*万元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并以此于*年*月*日取得*万元注册资本的公司营业执照。按照该公司和中间人达成的资金使用协议,中间人存入银行的*万元资金在取得银行进帐单后立即全额转回,后因出现特殊情况,*年*月*日,即该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后,该中间人才将这笔资金转回。 二、争议焦点: ××区工商局市场科在调查处理这起案件时,对当事人××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如何定性处理,产生了明显分歧。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3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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