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难以推广的原因分析 |
|
利用商标专用权质押为企业融资,是工商部门帮助企业解决流动资金短缺的一项创新举措。去年以来,工商局联合银行和担保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5场以商标专用权质押为重要内容的融资推介活动,共吸引近##家中小企业参加,为中小企业融资、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实施品牌战略及优化资金资源的配置搭建了有益平台,收到了较好效果。但在巩固成果、推广扩面、形成常态机制上,却遇到了一些困难,本文试作分析。 一、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通则》,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由债权人占有,以其作为债权担保的担保方式;质押可以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类;1995年发布的《担保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可以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可依法转让的商标权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以督促债务?si男幸逦瘢U险ㄈ耸迪秩ɡ囊恢值1V贫取T谥恃汗叵抵校袢嘶虻谌宋鲋嗜耍 ǹ煳耐鴋ttp://www.fanwy.cn省略68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难以推广的原因分析) 上一篇:工商局基层建设专题片《红盾基石》解说词 下一篇:我市近三年“三类”退出市场外企情况分析 相关栏目:工商 调研报告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