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无照经销不符合示值农药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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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25曰,某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检查发现,当事人肖某经销标注的生产厂家为××市农药厂生产的“××”牌辛硫灭扫利乳油(以下称农药)涉嫌质量不合格,经依法抽样送法定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为:1、辛硫磷含量为9.9%,与技术指标标示≥20%,相差10.1%;2、甲氰菊脂含量为2.2%,与技术指标标示≥5%,相差2.8%,两项主要成份指标均不符合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符合标示值。为此,某局正式立案予以调查,经查,当事人经销的该批农药是2005年3月份向××省××市农药厂订制生产的,其为了使自己经销的农药畅销,在洽谈订制产品时,当事人肖某有意要求厂家在生产该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8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无照经销不符合示值农药案) 上一篇:无照经营ktv案 下一篇:工商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专题片解说词 相关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