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工商局2010年对县区工商局绩效评估细则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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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类别 评估内容 评 估 标 准 评估方法 责 任 单 位 职能工作 75 分 3.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完善消费_网络建设,进一步提升消费_调解衔接工作水平,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7分) (1)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3分)。以商品质量抽检为抓手,加强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管,配合完成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取样,按时对不合格商品依法查处,组织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工作,数据录入“监督抽查检验系统”,工作不及时规范每次扣0.1分;根据商品质量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5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市工商局2010年对县区工商局绩效评估细则之二) 上一篇:工商局创建证照规范管理示范街考核评分细则 2 下一篇:创建证照管理规范城标准 相关栏目:工商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