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明确县民政局救灾救济股、社会福利股和县社会救助中心职责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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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综合办: 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民政局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批复》(*编发[____]__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民政局内设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调整的批复》(*编发[____]_号)文件精神。已成立××县社会救助管理中心;撤销县民政局低保股,其职能职责划入县社会救助中心;撤销县福利企业办公室,设立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将原县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2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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